【第二屆移民工文學獎】 徵件簡章

參選資格
  • 在台生活(或曾經在台)之新移民、移工、及新移民二代。
甄選作品
  • 3,000字內(文體不限,每人限投一篇)
  • 以越文、泰文、印尼文、菲律賓塔加洛文(Tagalog)書寫之作品。
評審辦法
  1. 初選:
    公開徵求各語移民工自薦擔任母語評審,各語遴選5~10位,每位提名10篇,得分最高之10篇(最多)獲得入圍資格。以各語投稿件數的1/10作為入圍名額下限,10篇為上限,例:投稿75件,取7件作品入圍;投稿120件,取10件作品入圍,4國總計40篇(最多)。
  2. 決選:評審會議討論、投票表決。
  3. 得獎名單出爐。
得獎公佈
  • 得獎名單將公佈於本活動官網,並個別以電話通知得獎人。
獎勵辦法
  • 首獎:一名,獎金NT$ 10 萬,獎杯乙座。
  • 評審獎:一名,獎金NT$ 8 萬,獎杯乙座。
  • 優選:三名,獎金NT$ 2 萬,獎杯乙座。
  • 新二代青少年推薦獎:三名,獎金NT$ 2 萬,獎杯乙座。(NEW!!)
  • 總獎金:共計NT$ 30 萬。
收件截止日期
  • 即日起至5月31日止。
報名方式
  • 一律線上報名與投稿
  • 投稿後,經由後台工作人員檢驗,文章才會公開於網站,請勿重複投稿。
注意事項

  1. 參選作品禁止抄襲、冒名、侵害他人著作權之情事,違者除取消資格、追回獎金、獎杯、獎狀,一切法律責任皆由參賽者自行負責。
  2. 參選作品請自留底稿,不論入選概不退件。每人限投一件作品。
  3. 參賽作品如經評審決議未達標準,得從缺。
  4. 參賽作品享有著作人格權及著作財產權,並授權主辦單位用於任何形式之推廣、出版、發表,不另付稿酬版稅。
  5. 獎金超過新台幣NT$ 2 萬元以上者,依稅法相關規定代扣稅額。
  6. 參選作品經評委會評定後,將擇期公開舉行頒獎典禮。
  7. 參選者視為認同本徵文辦法之規定,如有未盡事宜,得隨時修正公佈之。